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深龙法平执字第1272号申请执行人杨燕华,男,汉族,1985年6月1日出生,户籍地址:湖南省中方县活水乡王家村园井组,身份证号码4312211985********。被执行人深圳腾派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新厦工业城37栋2楼,组织机构代码证088691474。
法定代表人:于凯。上列当事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15)2442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深圳腾派五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价值人民币9505.77元的财产或冻结、划拨相应的银行存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李凯十二月十六日
书记员 宋 德 彪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