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鄂武汉中行初字第00731-1号

裁判日期: 2015-12-14

公开日期: 2015-12-23

案件名称

潘铭与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鄂武汉中行初字第00731-1号本院2015年12月9日对原告潘铭诉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作出的(2015)鄂武汉中行初字第00731号行政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行政判决书正文中第7页第10行“6月17日”补正为“6月25日”,第17行“二十八”与“等规定”之间插入“条”。审判长  李莉荣审判员  罗 浩审���员沈红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杜春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