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执字第01439号
裁判日期: 2015-12-14
公开日期: 2015-12-23
案件名称
李晓兵与黄孝银等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决定书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晓兵,黄孝银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长执字第01439号申请人:李晓兵被执行人:黄孝银,完春霞,安徽黄氏和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茂源洁具有限公司,合肥圣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怀忠庆本院在执行李晓兵与黄孝银,完春霞,安徽黄氏和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茂源洁具有限公司,合肥圣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怀忠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时间向本院申报其财产状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合肥市茂源洁具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员 吕 斌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书记员 纪明悦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