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梅民初字第02375号原告陈某。被告柯某。本院在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柯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盛重 来自
陈某与柯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梅民初字第02375号原告陈某。被告柯某。本院在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柯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盛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