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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利执字第00662号

裁判日期: 2015-12-11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高珊与许齐荣、潘伟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利执字第00662号本院在执行高珊与许齐荣、潘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许齐荣、潘伟伟在法定的期限内拒不向本院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许齐荣、潘伟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顾 峰审判员 祝彦军审判员 李学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书记员 李文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