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利执字第00662号
裁判日期: 2015-12-11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高珊与许齐荣、潘伟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利执字第00662号本院在执行高珊与许齐荣、潘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许齐荣、潘伟伟在法定的期限内拒不向本院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许齐荣、潘伟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顾 峰审判员 祝彦军审判员 李学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书记员 李文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