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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执字第1312号

裁判日期: 2015-12-10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川崎三兴化成[大连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大连中冷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川崎三兴化成,大连中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1312号申请执行人川崎三兴化成(大连保税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保税区中轻大厦2-516A。法定代表人浅井雅夫,董事长。被执行人大连中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亿达新世界A区1-2-10-1号。本院(2013)西民初字第22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5年8月2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223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执行长 毕 胜执行员 姚 楠执行员 丁孝飞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书记员 吴 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