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长高开执字第657号
裁判日期: 2015-12-10
公开日期: 2016-01-05
案件名称
许印福与战保全附带民事赔偿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许印福,战保全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长高开执字第657号申请执行人许印福。被执行人战保全。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印福、被执行人战保全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认为有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长刑终字第19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赵永冰审 判 员 王海峰代理审判员 原 源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书 记 员 尹 航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