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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道法执字第481号

裁判日期: 2015-12-10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杨连生与被执行人余国彪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道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道法执字第481号本院执行的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道法民初字第407号民事判决,即原告杨连生与被告余国彪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余国彪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道法民初字第407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