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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民初字第2062号

裁判日期: 2015-12-10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邱欠与王挪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邱欠,王挪民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西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西民初字第2062号原告邱欠。被告王挪民。本院在审理原告邱欠诉被告王挪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邱欠申请撤回对被告王挪民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邱欠撤回对被告王挪民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邱欠负担。审判员  庞颖华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书记员  李具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