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民初字第2062号
裁判日期: 2015-12-10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邱欠与王挪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邱欠,王挪民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西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西民初字第2062号原告邱欠。被告王挪民。本院在审理原告邱欠诉被告王挪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邱欠申请撤回对被告王挪民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邱欠撤回对被告王挪民的起诉。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原告邱欠负担。审判员 庞颖华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书记员 李具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