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渭城民初字第01129号
裁判日期: 2015-12-01
公开日期: 2016-01-14
案件名称
李某某诉被告贺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咸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贺某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渭城民初字第01129号原告李某某。委托代理人李某,陕西渭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贺某。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贺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贺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某某诉称:李某某和贺某于2010年3月认识,2011年8月6日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13年12月24日双方以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由,在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协议离婚。依据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的第五条,贺某应在2013年12月30日前向李某某支付精神损害费3万元。该协议已经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现李某某和贺某协议离婚已经一年六个月,依据双方自愿签订且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贺某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向李某某支付补偿款。李某某现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贺某依据离婚协议支付补偿费30000元及逾期银行利息(按照同期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从离婚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3年12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李某某为支持其主张的事实,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1、离婚证一份,欲证明李某某与贺某原系夫妻关系,后于2013年12月24日协议离婚。2、离婚协议书一份,欲证明贺某在离婚协议中承诺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李某某支付3万元,但至今没有支付,贺某除应向李某某支付3万元外,还应按照同期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从离婚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3年12月30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日。被告贺某未到庭,亦未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上述证据经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李某某提交的证据1、2内容真实、来源合法,且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故予以采信。根据有效证据和当事人的陈述,本院查明以下事实:李某某与贺某于2011年8月6日登记结婚,后于2013年12月24日通过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叁万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2013年12月30日前支付完毕。”但贺某至今未履行该协议。本院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李某某和贺某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已达成协议,现无证据表明订立该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该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贺某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向李某某给付3万元。关于利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期限为2013年12月30日之前,而贺某未按照约定履行,故应承担逾期利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从2013年12月31日开始直至付清为止。贺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可缺席审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贺某向李某某给付3万元及利息(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从2013年12月31日开始直至付清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0元,由贺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牛传旺代理审判员 梁 霄人民陪审员 姚高义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书 记 员 马 娅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