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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博法执字第1052-2号

博罗县铭腾服饰有限公司与谈云松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05
公开日期
2016-08-05
所属地区
博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博罗县铭腾服饰有限公司,谈云松

裁判文书全文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惠博法执字第1052-2号申请执行人博罗县铭腾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飞。被执行人谈云松。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惠博法执字第1051-1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机械设备一批,2015年12月3日邹贇杰以215500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谈云松所有的机械设备一批的查封;

二、被执行人谈云松所有的机械设备一批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邹贇杰所有。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朱友良

审 判 员  韦鸿翰

代理

审判员  李敏娴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书 记 员  姚丽霞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