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沈执字第00629号申请执行人王书彬,男,汉族。被执行人倪探探,男,汉族。本院在执行王书彬申请执行倪探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倪探探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王书彬又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倪探探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本院认为该案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对未履行的义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可再次申请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沈执字第00629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宋天义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五日
书记员 王宝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