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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常民一初字第881号

张某某与罗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2-05
公开日期
2016-11-14
所属地区
常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离婚纠纷
当事人
张某某,罗某某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

原告:张某某

被告:罗某某案由;离婚纠纷案号:(2015)常民一初字第881号审理法院:常宁市人民法院

审判员 :廖雪峰

书记员 :尹兰兰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不公开理由:离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