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滑法执字第1419号申请人王永超,男,1979年11月29日生。被执行人王式楼,男,1989年3月6日生。被执行人张元威,男,1980年1月10日生。被执行人王用霞,女,1979年10月8日生。本院在执行王永超申请王式楼、张元威、王用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履行完毕,申请人王永超同意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滑县人民法院(2015)滑王民初字第26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杜建清
审判员 索忠伟
审判员 杨建峰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 张雷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