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执字第00948号
申请执行人:高某,男,汉族,1988年2月5日出生,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
被执行人:万某,女,汉族,1992年8月9日出生,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万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高某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5)怀执字第0094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吴 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书记员 孙兴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