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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渭城执字第00696号

裁判日期: 2015-11-07

公开日期: 2017-01-09

案件名称

刘某申请执行李某探视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咸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某,李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渭城执字第00696号申请执行人刘某。被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人刘某申请执行李某探视权纠纷一案,本案在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部分履行完毕,故该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渭城执字第0069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雷秦川审判员  张 正审判员  王西省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七日书记员  刘 宾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