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岳中民三终字第390号

裁判日期: 2015-11-30

公开日期: 2016-05-18

案件名称

李亚佰、廖容秋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谭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李亚佰,廖容秋,谭忠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三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08年)》: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