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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庐江执字第00904号

裁判日期: 2015-11-30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徐国前与杨林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庐江执字第00904号被执行人:杨林海,男,1969年5月29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庐江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国前与被执行人杨林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林海拒不履行本院(2015)庐江民一初字第0140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杨林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七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