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法执字第297号
裁判日期: 2015-11-29
公开日期: 2016-01-15
案件名称
黄某与许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田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某,许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东法执字第297号申请执行人黄某。被执行人许某。关于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许某离婚纠纷一案,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东民一初字第152号民事调解书,现已经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1999)东民一初字第15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韦良慧审 判 员 莫愈鸿代理审判员 黄娇芬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吴昌兵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