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蓝执字第00240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陈俊伟与李军涛定作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蓝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蓝执字第00240号申请执行人陈俊伟,男,汉族,农民。被执行人李军涛,男,汉族,农民。本院在执行陈俊伟与李军涛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多次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且已按协议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蓝田县人民法院蓝执字第0003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邵哲强代理审判员 王晓华代理审判员 李 洋书 记 员 张 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