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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蓝执字第00240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陈俊伟与李军涛定作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蓝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蓝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蓝执字第00240号申请执行人陈俊伟,男,汉族,农民。被执行人李军涛,男,汉族,农民。本院在执行陈俊伟与李军涛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多次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且已按协议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蓝田县人民法院蓝执字第00036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邵哲强代理审判员  王晓华代理审判员  李 洋书 记 员  张 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