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市法执字第850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6-01-11
案件名称
鲁某某与卢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夏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夏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孟某某,卢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临市法执字第850号申请执行人孟某某。委托代理人张某某。被执行人卢某某。申请执行人鲁某某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卢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临市法民初字第1047号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裁定书中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临市法民初字第1047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陶淑珍审 判 员 马建良人民陪审员 王淑婷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宋晓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