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临市法执字第850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6-01-11

案件名称

鲁某某与卢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夏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夏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孟某某,卢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临夏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临市法执字第850号申请执行人孟某某。委托代理人张某某。被执行人卢某某。申请执行人鲁某某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卢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临市法民初字第1047号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裁定书中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临市法民初字第1047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陶淑珍审 判 员  马建良人民陪审员  王淑婷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宋晓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