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资执字第684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6-11-02
案件名称
张治平;张治顶;张和平与张龙飞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资执字第684号张治平;张治顶;张和平、张龙飞本院执行的张治平;张治顶;张和平与张龙飞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