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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资执字第684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6-11-02

案件名称

张治平;张治顶;张和平与张龙飞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资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资执字第684号张治平;张治顶;张和平、张龙飞本院执行的张治平;张治顶;张和平与张龙飞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