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六民一终字第00888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6-03-09
案件名称
六安祥大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与六安开发区金凤凰旱冰娱乐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六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六安祥大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开发区金凤凰旱冰娱乐城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六民一终字第0088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六安祥大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六安市。法定代表人:钱松祥,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林,系该公司营销经理。委托代理人:田红,安徽公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六安开发区金凤凰旱冰娱乐城,住所地安徽省六安市开发区。负责人:余锋,该娱乐城业主。委托代理人:XX,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六安祥大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大广告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六安开发区金凤凰旱冰娱乐城(以下简称金凤凰旱冰娱乐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15年8月27日作出的(2015)六金民一初字第008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祥大广告公司委托代理人王守林、田红,被上诉人金凤凰旱冰娱乐城负责人余锋及其委托代理人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金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参加本案诉讼的情况下,无法查清本案诉争事实,故应当追加金凤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案当事人参加诉讼。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15)六金民一初字第00892号民事判决;二、发回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重审。审 判 长 何 武审 判 员 洪 明代理审判员 魏晶晶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张 丽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原���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