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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揭普法民一初字第599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6-06-06

案件名称

王娟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普宁支公司、杨仕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普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普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普宁支公司,杨仕阶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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