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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积民初字第517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5-11-27

案件名称

原告积石山县旧医院家属楼全体业主诉被告赵麻乃业主共有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积民初字第517号原告积石山县旧医院家属楼26户业主。诉讼代表人龚美龙。诉讼代表人薛在国。被告赵麻乃。原告积石山县旧医院家属楼全体业主诉被告赵麻乃业主共有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8月4日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经调查核实原告列明的诉讼代表人对此事不知情,未按法定程序推举诉讼代表人.故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积石山县旧医院家属楼26户业主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马少英审 判 员  马永清人民陪审员  马登云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张清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