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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德民初字第3800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6-01-18

案件名称

原告蔡章承、王文章、许志聪与被告郑桂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德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文章,蔡章承,许志聪,郑桂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德民初字第3800号原告王文章,男,1969年3月12日出生,汉族,永春县人,住永春县。原告蔡章承,男,1976年3月31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原告许志聪,男,1977年11月2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被告郑桂林,男,1987年1月6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原告蔡章承、王文章、许志聪与被告郑桂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8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陈千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蔡章承、王文章、许志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郑桂林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蔡章承、王文章、许志聪诉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4年7月4日,被告以资金紧缺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元,约定月利息为2.5%,有被告出具的借条为凭。之后,原告急需用钱,于2014年12月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现要求被告郑桂林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自起诉日起至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5%计算),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郑桂林未作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4日,被告郑桂林因经商需要向原告蔡章承、王文章、许志聪借款人民币3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2.5%计算,未约定借款期限,并由被告郑桂林出具借条一份给原告收执。嗣后,经原告催讨,被告均未能偿还。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借条一份及原告在法庭上的陈述为据,上述证据来源合法,且能够互相印证,与本案的借贷关系有必然的联系,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郑桂林向原告蔡章承、王文章、许志聪借款人民币30000元至今未能偿还,有被告郑桂林出具给原告蔡章承、王文章、许志聪的借条一份及原告在法庭上的陈述为据,事实清楚,被告郑桂林应当偿还。原、被告约定利息按月利率2.5%计算,已超过年利率24%,其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不予支持。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自起诉日起至还款日止按月利率2.5%计算的利息,只能按年利率24%计算。被告郑桂林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又不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据,视为自愿放弃举证、质证和辩论等权利,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与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郑桂林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蔡章承、王文章、许志聪借款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4年7月4日起至还款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4元,减半收取397元,由被告郑桂林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千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书记员  黄燕萍附:一、主要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线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执行申请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