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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张开民保字第96-1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王慧与董卫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王慧,董卫涛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全文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张开民保字第96-1号申请人王慧。委托代理人郅玉英。被申请人董卫涛,司机。本院于2015年11月16日作出(2015)张开民保字第96号财产保全的裁定,对董卫涛驾驶的事故车辆冀G×××××号奥迪牌轿车一辆实施了财产保全。现因王慧与董卫涛已和解,王慧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董卫涛驾驶的事故车辆冀G×××××号奥迪牌轿车的扣押。审判员  杨建德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书记员  周雨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