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张开民保字第96-1号
裁判日期: 2015-11-16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王慧与董卫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王慧,董卫涛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全文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张开民保字第96-1号申请人王慧。委托代理人郅玉英。被申请人董卫涛,司机。本院于2015年11月16日作出(2015)张开民保字第96号财产保全的裁定,对董卫涛驾驶的事故车辆冀G×××××号奥迪牌轿车一辆实施了财产保全。现因王慧与董卫涛已和解,王慧撤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董卫涛驾驶的事故车辆冀G×××××号奥迪牌轿车的扣押。审判员 杨建德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书记员 周雨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