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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民二初字第899号

裁判日期: 2015-11-13

公开日期: 2016-01-14

案件名称

李晓滨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柳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晓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

案由

保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北民二初字第899号原告:李晓滨。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友谊路。代表人:关志明。案由:保险合同纠纷适用程序:简易程序立案时间:2015年10月12日待裁事项:原告李晓滨申请撤回起诉裁定如下:准予撤诉。诉讼费:本案诉讼费92元,减半收取46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韦黎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书记员  于 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