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民一初字第5156号
裁判日期: 2015-11-13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刘军林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军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支公司
案由
保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青民一初字第5156号原告刘军林。委托代理人谢忠锋,天津硕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支公司。委托代理人王琳,系该公司职员。原告刘军林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月辉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谢忠锋,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支公司委托代理人王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军林诉称,原、被告系保险合同关系,原告车辆津M×××××在被告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自2015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17日止。2015年7月21日,李书海驾驶车辆冀D×××××/冀D×××××挂在京福支线与赛达大道交口遇原告驾驶车辆津M×××××,刘军林车前部与李书海车右侧及后部相撞,造成双方车损的交通事故。后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张家窝大队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在商业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车辆施救费2400元、鉴定费500元、定损费7000元、拆解费17000元、维修费159780元、停车费960元,共计185640元(扣除交强险2000元)的50%为9282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支公司辩称,同意对原告合理合法损失进行赔偿。原告车辆定损过高,请求法院酌定,其他损失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不同意赔偿。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存在保险合同关系,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期间内。2015年7月21日,原告驾驶其车辆在京福支线与赛达大道交口与李书海驾驶车辆冀D×××××/冀D×××××挂(该挂车无保险)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张家窝大队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原、被告对责任认定均无异议。原告车辆经天津市西青区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总损失为159780元,原告支付定损费7000元,其提供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1张。原告支付拆解费17000元,其提供天津市西青区顺达汽车修理厂发票1张。原告支付鉴定费500元,其提供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发票1张。原告支付施救费2400元,其提供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出具的发票7张及天津市西青区顺达汽车修理厂出具的施救费票一张。原告支付停车费960元,其提供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61张。上述事实,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物损失价格评估结论书、定损费、拆解费、施救费、停车费、鉴定费以及当事人当庭陈述等证据予以证明。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机动车保险单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原告车辆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出现车物损失,被告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理赔。经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青支队张家窝大队认定原告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原、被告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主张车辆维修费159780元,其已提供天津市西青区价格认证中心评估结论书,被告辩称价格过高,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被告的该项答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原告主张定损费7000元,拆解费17000元,鉴定费500元,均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采信,被告辩称定损费、拆解费、鉴定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有扩大损失嫌疑,被告该项答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原告主张施救费2400元及停车费960元,并提交了相应证据证明其已经实际花费,故对于原告主张的施救费、停车费本院予以采信。上述损失扣除交强险2000元后的50%应纳入赔偿范围。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支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军林保险金9282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60元,全部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支公司负担(此款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李月辉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书 记 员 赵美丽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