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临执字第487号
裁判日期: 2015-11-13
公开日期: 2015-11-14
案件名称
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贾德祯、田春荣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贾德祯,田春荣,赵连国,黄明军,周恒建,贾延菊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临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临执字第487号申请执行人: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杨晓亮,任该联社理事长。被执行人:贾德祯。被执行人:田春荣。被执行人:赵连国。被执行人:黄明军。被执行人周恒建。被执行人贾延菊。本院在执行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贾德祯、田春荣、赵连国、黄明军、周恒建、贾延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贾德祯、田春荣、赵连国、黄明军、周恒建、贾延菊下落不明且已公告送达执行手续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3)临商初字第89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黄立欣审 判 员 刘崇胜代理审判员 周建民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书 记 员 张 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