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20号
裁判日期: 2015-11-12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王博、郑杨与武汉汉口北信和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20号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人郑某。被执行人武汉汉口北信和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本院作出的(2015)鄂黄陂盘民初字第002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王某、郑某于2015年10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20号的被执行人与(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1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相同。为了方便案件的执行,特将(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20号案件合并至(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18号案中执行,故(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20号案件执行程序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20号案件并至(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18号案件中执行。二、终结本院(2015)鄂黄陂法执一字第01020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袁建武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雷 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