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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株荷法刑初字第283号

裁判日期: 2015-11-12

公开日期: 2015-12-17

案件名称

符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符某某

案由

容留他人吸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株荷法刑初字第283号公诉机关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符某某,男,1972年8月13日出生于湖南省株洲市。1996年6月因犯流氓罪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5年6月27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9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株洲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以株荷检公刑诉(2015)2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符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1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乐青辉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周甜担任记录。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龙佳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符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9月期间,被告人符某某在其居住的株洲市荷塘区城东小区2栋101号房间内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两次,具体事实如下:1、2015年9月6日,被告人符某某在其租房内容留吸毒人员曾某某(另案处理)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2、2015年9月10日,被告人符某某在其租房内容留吸毒人员曾某某、“细龙”、“拐子”、“军麻子”等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案发后,被告人符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该院认为,被告人符某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本院判处。上述事实,被告人符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曾某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符某某的供述及辩解、辨认笔录等证据在卷,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符某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符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符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符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是立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对被告人符某某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符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6年2月24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此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乐青辉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书 记 员  周 甜附:判决书引用的法律法规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