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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丽民初字第4907号

裁判日期: 2015-11-12

公开日期: 2015-11-18

案件名称

天津天赐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张怀福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丽民初字第4907号本院2015年9月1日对原告天津天赐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怀福劳动争议一案作出的(2015)丽民初字第4907号民事调解书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一、该调解书第1页第11行中立案日期“2015年8月25日”应补正为“2015年7月29日”。审判员  许洪霞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书记员  鲍树红共1页,第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