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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州民初字第00223号

裁判日期: 2015-11-11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江苏远望仪器有限公司与武汉南华黄冈江北造船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冈市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黄州民初字第00223号申请执行人江苏远望仪器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西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吉承成,总经理。被申请执行人武汉南华黄冈江北造船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6068952-5。地址:黄冈市汽南路9号。法定代表人:陈宗良,总经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清算负债,并经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0一五年六月七日以(2015)鄂黄州民初字第0022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被执行人破产清算。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做出的(2015)鄂黄州民初字第00223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本次程序。本次执行终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再次申请强制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裴展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书记员  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