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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法执字第289号

黄和强、黄小奇等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5-11-06
公开日期
2015-12-01
所属地区
田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东法执字第289号申请执行人黄和强。申请执行人黄小奇。关于申请执行人黄和强与被执行人黄小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东民一初字第413号民事调解书,现已经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东民一初字第41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韦良慧

审 判 员  莫愈鸿

代理

审判员  黄娇芬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书 记 员  黄浪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