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泉民一初字第01487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王某与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裁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田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泉民一初字第01487号原告:王某被告:田某原告王某与被告田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 判 长 杨朝升审 判 员 王福俊人民陪审员 王振宁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王晓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