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封民初字第2198-1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6-10-24
案件名称
胡某某与夏某某、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封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封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某某,夏某某,吕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封民初字第2198-1号原告:胡某某,男,1978年10月3日,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王欣,封丘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夏某某,男,1976年8月23日生,汉族,农民。被告:吕某某,男,1978年4月2日生,汉族,农民。被告:夏某某,男,1979年11月18日生,汉族,农民。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胡某某与被告夏某某、吕某某、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夏某某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张 杰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程朋举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