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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封民初字第2198-1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6-10-24

案件名称

胡某某与夏某某、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封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封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某某,夏某某,吕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封民初字第2198-1号原告:胡某某,男,1978年10月3日,汉族,农民。委托代理人:王欣,封丘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夏某某,男,1976年8月23日生,汉族,农民。被告:吕某某,男,1978年4月2日生,汉族,农民。被告:夏某某,男,1979年11月18日生,汉族,农民。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胡某某与被告夏某某、吕某某、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夏某某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张 杰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程朋举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