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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民初字第00237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平支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平支公司

案由

保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西民初字第00237号原告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平县。法定代表人张军科,该公司经理。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平支公司,住所地西平县。负责人丁亚琦,该公司经理。原告西平万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平支公司保险纠纷一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郑伦祥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汪文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