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朝法执字第1143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6-09-19
案件名称
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李成功、,张秀云公证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朝法执字第1143号申请执行人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住长春市朝阳区被执行人李成功被执行人张秀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长春联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南关区永长小区1#楼,丘地号:4的房屋予以轮候查封执行长 孙伟超执行员 郑青春执行员 崔 云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李佳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