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连刑执字9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张仁开设赌场刑事裁定书
法院
连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张仁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连刑执字9号罪犯张仁,男,197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福建省连江县。2014年6月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连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0日经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次日由连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4年12月15日由连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4年12月12日,本院作出(2014)连刑初字第373号刑事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张仁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缓刑考验期自2014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止,原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机关连江县司法局于2015年9月11日书面建议本院撤销对罪犯张仁的缓刑。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书面审理,现已审理完毕。执行机关连江县司法局提出罪犯张仁于2015年5月份参与赌博,后被连江县公安局处于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自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31日)。自2015年8月21日至9月25日,司法所经多方查找均未查找到张仁下落,张仁已脱管35天。建议对罪犯张仁撤销缓刑。经审理查明:罪犯张仁因开设赌场被判刑后,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于2015年5月份在位于连江县凤城镇玉山村西门路64号隔壁空地方某、蒋某、陈某等人开设的赌场内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自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31日)。自2015年8月21日同年9月25日,张仁未按规定进行周汇报,未经请假无故缺席司法所于2015年9月6日及9月14日组织的社区服务,无故缺席2015年8月20日及9月23日组织的集中教育。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要求,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手机轨迹点定位频率为每半个小时一个轨迹点。自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9月17日,张仁的定位手机共计556个轨迹点,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应有1488个轨迹点,期间存在关机现象。自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5日,张仁的定位手机无轨迹点,此期间应有432个轨迹点,期间存在关机现象。自2015年8月21日至9月25日,司法所经多方查找均未查找到张仁下落,张仁已脱管35天。上述事实,有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询问笔录,连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轨迹点记录,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考核记录表、社区服刑人员签到簿、社区矫正人员报告登记表、凤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定位手机监控记录薄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罪犯张仁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竟不思悔改参与赌博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之后又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本院(2014)连刑初字第373号刑事判决书对罪犯张仁宣告缓刑二年的执行部分;(二)对罪犯张仁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罪犯张仁已先行羁押六个月十二日,予以折抵刑期。剩余刑期十一个月十八日,从收监执行之日起计算。具体起止日以本院执行通知书为准)。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周鸣杰代理审判员 林 佳人民陪审员 刘必洲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许俊杰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人民法院应当将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书送交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根据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