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环民初字第2136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0-15

案件名称

李莉芳与孙瑞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环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莉芳,孙瑞晨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环民初字第2136号原告李莉芳。被告孙瑞晨。原告李莉芳与被告孙瑞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诉讼中,原告于2015年10月9日以与被告私下协商达成一致还款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本院审查,原告李莉芳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莉芳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175元,由原告李莉芳负担。审判员 黄 靖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李鑫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