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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依刑初字第128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1-11

案件名称

杨丹、郭伟海、刘秋芝、王洪友、陈明星、孙景坤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依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依安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丹,郭伟海,刘秋芝,王洪友,陈明星,孙景坤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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