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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顺民初字第13000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赵秀芹与梁志宽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顺民初字第13000号本院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对原告赵秀芹诉被告梁志宽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顺民初字第1300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文书第一页被告梁志宽身份信息处“被告梁志宽,男,1959年7月8日出生。”应为“被告梁志宽,男,1959年5月5日出生。”。代理审判员  焦广涛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石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