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崇州民初字第88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成都美泉苗圃与成都协信远通园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崇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崇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成都美泉苗圃,成都协信远通园林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崇州民初字第88号原告成都美泉苗圃,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代表人刘洪法定云,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万科,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成都协信远通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法定代表人吴佑麟,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李君花,员工。委托代理人刘筠悦,员工。原告成都美泉苗圃(以下简称美泉苗圃)诉被告成都协信远通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信远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4日立案受理,被告于2015年8月25日向本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书、延期举证申请书,因本院2015年8月7日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材料时明确了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事实证据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之规定,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且所提理由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准许。本案依法由审判员胡芳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10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万科,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李君花、刘筠悦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成都美泉苗圃诉称,原告系苗圃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及施工企业,被告系专业园林公司。2014年8月26日,原、被告签订《苗木供应合同》,就供应苗木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项义务,双方于2015年5月28日达成《苗木供货合同结算造价协议》,共同确认最终结算金额为391000元,根据《苗木供应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相关约定,被告应在结算完毕次月内付清全部苗木货款,但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支付货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91000元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被告成都协信远通园林有限公司辩称,没有答辩意见,请依法判决。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3年起相互间有业务往来。2014年8月26日,原、被告签订《苗木供应合同》,约定被告协信远通公司向原告美泉苗圃采购苗木,并对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进行明确,同时约定“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树型、规格、数量到货完毕并验收合格,次月支付苗木货款的80%;待结算完毕次月支付剩余苗木货款。”及廉政行为准则等。该合同签订后,原告方按照约定提供苗木后,双方于2015年5月28日达成《苗木供货合同结算造价协议》,双方确认最终结算金额为391000元。结算后,被告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原告支付货款,故酿成诉讼。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及原告提交的原、被告基本信息、《苗木供应合同》、《苗木供货合同结算造价协议》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合同后,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主张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货款391000元及从2015年7月1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的逾期付款利息,被告均不持异议,且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三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成都协信远通园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成都美泉苗圃货款39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为:以391000元为基数,从2015年7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货款,上述利息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95元,由被告成都协信远通园林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芳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许臻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