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颍民一初字第03209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1-06
案件名称
徐显文与安徽省永诺五金机电销售有限公司、崔勇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颍上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显文,安徽省永诺五金机电销售有限公司,崔勇,高叶侠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颍民一初字第03209号原告:徐显文,男,1976年9月30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安徽省颍上县。被告:安徽省永诺五金机电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勇。住所地:安徽省颍上县。被告:崔勇,男,1968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颍上县。被告:高叶侠,女,1969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颍上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徐显文诉被告安徽省永诺五金机电销售有限公司、崔勇、高叶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崔勇涉嫌伤害,被颍上县公安局刑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长 夏涛审 判 员 宋杰人民陪审员 汤峰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陈双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