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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蒙民初字第416-2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原告赵锦松等诉被告王金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裁定书

法院

蒙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初字第416-2号本院2015年9月28日对原告赵锦松、赵云、赵伟、林继英、赵林劲与被告王金祥、何秀芬、王姗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蒙民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5)蒙民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中第9页倒数第九行“分配给社员的住户”的“住户”是笔误,应补正为“住房”;第9页倒数第七行“先付定金40”的“40”是笔误,应补正为“4”。审 判 长  普永忠审 判 员  刘 敏人民陪审员  张丽静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陆思琪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