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蒙民初字第416-2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原告赵锦松等诉被告王金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裁定书
法院
蒙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自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初字第416-2号本院2015年9月28日对原告赵锦松、赵云、赵伟、林继英、赵林劲与被告王金祥、何秀芬、王姗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蒙民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15)蒙民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中第9页倒数第九行“分配给社员的住户”的“住户”是笔误,应补正为“住房”;第9页倒数第七行“先付定金40”的“40”是笔误,应补正为“4”。审 判 长 普永忠审 判 员 刘 敏人民陪审员 张丽静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陆思琪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