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龙刑初字第304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1-02
案件名称
张XX故意伤害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XX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龙刑初字第304号公诉机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XX,男,1988年9月15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5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取保候审。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以齐龙检公诉刑诉(2015)2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XX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9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程懿楠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现已审理终结。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4月9日23时许,被告人张XX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某烧烤饭店与被害人于XX酒后发生口角,张XX持玻璃饮料瓶击打于XX左侧头部一下,玻璃瓶碎片将于XX划伤。经鉴定:被害人于XX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公诉机关以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上述指控事实,认为被告人张XX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张XX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张XX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无辩解。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XX与被害人于XX系同事关系。2015年4月9日23时许,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某烧烤饭店张XX与于XX酒后发生口角,张XX持玻璃饮料瓶击打于XX左侧头部一下,玻璃瓶碎片将于XX划伤。经鉴定:被害人于XX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2015年4月13日张XX到公安机关自首。事发后,张XX给付于XX赔偿款人民币80000元,取得于XX的谅解。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一)书证1.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张XX自然情况。2.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张XX到案情况。3.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齐刑一初字第75号刑事判决书及罪犯档案,证实被告人张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2年1月10日刑满释放。4.自行和解协议书、谅解书,证实被告人张XX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80000元,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二)被害人陈述被害人于XX陈述称,其与张XX系同事关系,2015年4月9日23时许,单位同事聚餐时其与张XX发生矛盾,后在金高丽烧烤店张XX持酒瓶将其打伤。(三)被告人供述被告人张XX供述称:证实其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四)鉴定意见齐齐哈尔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齐)公(刑技)鉴(法临)字(2015)184鉴定书,证实被害人于XX系轻伤一级。上述证据来源合法,且客观真实、关联一致,本院均予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张X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张X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XX在尚未受到讯问时主动直接投案,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张XX与被害人系同事关系,案发后张XX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张XX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梁凤凤审 判 员 侯 伟人民陪审员 毕 强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于 淼本判决中引用的法律条文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