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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沅法执字第260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6-07-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糜永红与被执行人沅陵县中草药医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沅法执字第260号申请执行人糜永红与被执行人沅陵县中草药医院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沅陵县人民法院(2013)沅民一初字第114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糜永红于2015年7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7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于2015年9月2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