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杭萧民初字第1204-1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6-01-15
案件名称
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杭萧民初字第1204-1号原告封塞君诉被告杭州宋城景观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现因案情复杂,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王银燕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徐丽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