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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东执字第2786号

裁判日期: 2015-10-09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李翠连申请执行辛力生、辛世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鄂尔多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翠连,辛力生,辛世华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全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东执字第2786号申请执行人李翠连,女,汉族,44岁。被执行人辛力生,男,汉族,39岁。被执行人辛世华,男,汉族,62岁。申请执行人李翠连与被执行人辛力生、辛世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执行。本院作出的(2013)东执字第27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被执行人辛力生所有的房产一处。现因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辛力生所有的房产的查封。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陈武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记员  赵璐 更多数据: